(9月2日)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巴分會代表昨午到運輸署請願,要求運輸署關注九巴員工的福利問題。工會代表指,根據九巴營運附例規定,司機每工作五點五小時,可獲最少三十分鐘休息時間,但九巴卻將這三十分鐘與用膳時間合併,變相剝奪司機休息時間,要求當局修例,將用膳時間及休息時間分開處理。
代表又稱,懸掛八號風球後,九巴仍要求車長維持服務兩小時,礙於空調巴士不能開窗,巴士較為「食風」,對司機構成危險。運輸署指,法例並無規定巴士公司在掛八號風球時必須維持服務,另署方只建議車長工作五點五小時後,可獲三十分鐘時間休息,執行細節應由勞資雙方自行商討決定。
(本文摘自星島日報)
Posted on 02 Sep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