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失業人士重投職場,勞工處將於下周一( 15日 )推出為期3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每名參加者可獲最高2萬元津貼,處方已委聘2個服務機構協助推行計劃,為參加者提供就業支援及跟進服務。政府預計有6,000名中高齡人士受惠。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下周二( 16日 )將討論有關事宜。勞工處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宣布的「再就業計劃」,對象為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計劃涵蓋全職工作、兼職工作及合資格「散工」,切合中高齡人士的求職需要。
每名參加者連續完成6個月全職工作後可獲發最高10,000 元再就業津貼,而連續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可再獲發最高10,000 元津貼。完成兼職工作的參加者可獲發半額津貼。每名參加者在計劃的推行期間可獲最高 20,000 元再就業津貼。
而聘請「再就業計劃」參加者的僱主可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獲發在職培訓津貼。為鼓勵僱主聘請計劃參加者,勞工處會延長合資格僱主在「中高齡就業計劃」下可獲在職培訓津貼的期限至6至 12 個月。
政府指「再就業計劃」及「中高齡就業計劃」對促進中高齡人士就業相輔相成,可發揮協同效應。
勞工處負責督導及監察「再就業計劃」的推行。除繼續為已登記的求職者提供就業配對服務外,勞工處已委聘香港工會聯合會及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為服務機構,協助推行計劃。
服務機構已於全港設立12個服務點,派發計劃的參加表格、接收津貼申請及處理查詢。此外,計劃特設兩條電話熱線(2116 0131 及 2397 7277),為參加者提供計劃的資訊及解答查詢,熱線下周一起生效。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