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學生都會把握實習的機會,希望「執靚份CV」,提升競爭力。不過近日就有一名大學實習生,工作半個月被辭退,更因為在網上公開了僱主的名稱,僱主透過學校要求事生道歉和刪除相關帖文。
該名事主6月在連登討論區以「返intern 半個月比人炒左(咗)」為題發文,聲稱自己實習時被交託的工作要在7月中完工,但事主提前半個月完成,於是「hea下禁(撳)手機」,卻因此被辭退。事主要再覓另一份實習工作,否則未能畢業,因而感到不快,及後更將受僱公司的名稱公開。
到近日,該名事主再次發文,指其前僱主透過學校,要求事主道歉並刪除相關帖文,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事主質疑前僱主「搵間大學黎(嚟)打壓我會唔會太誇張」。
有網民認為事主如果是講事實,不明白為何會惹上官非,反而指事主才應該控告對方。但亦有網民認為事主應退一步海闊天空:「有顧主知道你做過依樣嘢(與前僱主有法律爭拗)會偏向唔請你,覺得你麻煩,視乎樓主會唔會為五斗米折腰。」
資料:連登討論區、星島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