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招聘合約法律書記,申請人只須DSE合格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便可申請。月薪$21,34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職責
合約法律書記的主要工作包括「電子版香港法例」的法例資料校對及核證工作,包括協助修復數據、處理相關的掃描及圖象轉換工作;進行系統測試;檢視經轉換的數據的XML標記及作出修正;核證法例數據資料;保存妥善記錄等;準備、覆核、校對及檢查法例更新的原稿及其他文件;核對雙語法例的格式及式樣;核對詞滙仲的詞條以及執行上級不時指派的其他工作。
薪酬及福利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一般為12個月。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律政司的服務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在適當的情況下,獲取錄的申請人可享有每年14日的有薪年假,按合約條款規定的有薪病假、產假或待產假(如適用者)。
截止申請日期:
28/5/2021
更多詳情:
https://bit.ly/3ttaA4l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