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招聘二級懲教助理,中五以上可申請,月薪最高可達$29,455。主要職責包括:監督在囚人士、教導所/更生中心的青少年及戒毒所內的戒毒者;及執行其他指派的工作。(註: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規管、須穿著制服及輪班當值,或須接受在職訓練後從事醫院護理工作及在部門宿舍居住。)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例: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入職月薪:港幣21,285元);或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三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三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入職月薪:港幣20,690元);或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同等學歷(入職月薪:港幣20,090元);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須通過體能測試。
申請人可參閱懲教署互聯網站(http://www.csd.gov.hk)。通過體能測試的申請人會獲邀請參加於同日舉行的小組面試。而通過小組面試的申請人會獲邀請參加於另一日舉行的能力傾向測驗及最後面試。只有通過所有測驗及面試的申請人才會獲考慮聘任。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申請人如獲邀參加能力傾向測驗及最後面試,會被安排於同日接受基本法知識筆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該職位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更多詳情 https://bit.ly/2HChA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