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招聘行政助理,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具備良好的中、英文口語及書面表達能力,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2級或以上成績,月薪為港幣32,54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具備良好的中、英文口語及書面表達能力,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2級或以上成績。
申請人須具備至少2年全職工作經驗,具備政府決策局/部門或專上教育機構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職責
獲聘者主要職務如下:
(a) 協助處理教育局局長辨公室收到的邀請;
(b) 向教育局局長辨公室人員提供執行和行政支援;
(c) 協助處理教育局局長辦公室行政事務;
(d) 因應需要執行其他職務;以及
(e) 工作時間或會按部門運作需要而變更。獲取錄者可能需要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及週末工作。
薪酬及福利
獲聘者將公務員試用條款聘任,為期2年。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月薪為港幣32,545元。
獲聘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截止申請日期
29/08/2023
詳情
https://shorturl.at/fpxIN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