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現聘行政助理(區議會),月薪21,930元。主要職責包括協助籌辦、監察和評估社區參與項目和活動; 就南區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為南區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行政支援; 及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申請人須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申請人如具備以下能力及經驗可獲優先考慮:具備良好中英文寫作技巧,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及公關、聯絡或行政工作經驗。
福利方面,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當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1年;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受聘人或需於戶外及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截止申請日期為 9 月 12 日,更多詳情 https://bit.ly/2Nmy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