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在職場浮浮沉沉,可能已經看透世事,由面試時對方的一點小舉動,已經能夠判斷這份工作到底值不值得做。但對出剛畢業,對社會一片期待的新血,可能對於職場不少生態不夠熟悉,甚至遭到不公平對待亦不懂及不知如何反抗。以下列出五個打工仔,特別是年輕求職者在招聘及工作過程中會遇上的五個主要事件,讓求職者學會自保,以及聰明地說出訴求。
1. 面試時被問奇怪問題,應該如何回答?
求職者面試時最希望的,莫過於面試過程無風無浪,讓自己能夠盡力說明自己的好處,讓面試官理解自己是最好的候選人。然而根據台灣人力資源機構作出的調查,高達8成的當地職場新鮮人士,都有遇過在面試過程中被問到一些不太適當及難以作答的問題。最主要的內容為個人私隱,例如感情狀況、星座及血型、宗教信仰、政治立場、生辰八字等,亦有人遇到過不合理的人身批評,例如外表胖瘦、口音及腔調、以及身高長相,使求職者尷尬及感覺被歧視。遇上這種問題,求職者可以婉轉地向面試官表現不願意回答,或者反過來問他們問題與求職的關聯之處。
打工仔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網上圖片)
2. 開始工作後發現不如預期
打工仔看中A職位因此去申請,不料任職後卻被告知要做B職位的工作,這種經歷你又有沒有遇過?打工仔應該在簽訂合約時先留意清楚合約條款的詳細內容,因為合約上有規定需要屆時履行的職責內容,如果內容需要更改,是需要經過勞資雙方的同意。一旦無法達成共識的話,勞工一方是可以取消合約。
3. 應徵正職卻被通知試用期內以其他工種薪酬出糧
薪酬同樣亦應該以簽訂合約前雙方溝通及達成共識時決定的為準,打工仔不應接受上班後對於薪酬的任何改動,包括金額及計算方式。同樣不論工作了多少日子,工作亦應換到薪酬,即使只工作了一天,亦應收到一天的薪金。
不少打工仔收到離職通知可能會感到震驚(網上圖片)
4. 老闆一個電話就通知我被辭退
雖然聽落很兒戲,但目前對於老闆通知員工被解僱並沒有特別的要求。當然一般公司亦有習慣以傳統正式書信通知,但總有一些例外的現象,只要老闆提出的理據充足便可。不過,即使公司對一名員工的表現有意見,亦應該先進行詢問及輔導,了解問題所在,雙方溝通後作出調整,直到仍未達標時,才將他解僱。
5. 辭職時要如何通知公司
工作了一段時間,即使雙方發生不愉快,不論是僱主還是勞工,都需要依足法例提早通知對方,一般的通知期為一個月,如果需要即時離職的話則需要賠償一個月的薪金。不過每間公司對於通知期的政策也許稍有不同,打工仔在簽合約的同時亦應詢問及檢查清楚,以免在需要離職時才查閱的話就難以應對。總括以上5點,求職者在得到新工作後亦不應疏忽處理各種條款,應妥善檢查清楚才簽合約,保障自己的權益及安全。
資料來源:Cheers.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