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首批2萬名申請人昨日已接獲秘書處通知,涉及工資補貼72億元,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近29萬。
政府指,首批獲得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幾乎所有亦於第一期獲批補貼,當中77%並無違反「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的兩項承諾,因此亦無須向政府繳交罰款或收回補貼。另外,合共23%於6月或7月未有把領取的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工資,或其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今年3月無論當時有否支薪的僱員總數,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或要求有關僱主繳付罰款。有關款額將在發放第二期補貼時直接扣除。在需要扣除補貼的首批僱主中,97%僱主被扣除的補貼金額佔他們於6月或7月所得的補貼金額少於5%。
首批獲得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幾乎所有亦於第一期獲批補貼。
政府提醒,若僱主對申請結果有任何疑問,必須在通知發出起計7天內透過上述查詢網頁提出要求檢視申請結果。一經提出檢視申請結果要求,工資補貼將會暫緩發出,直至完成檢視為止。若申請人未有按時提出檢視申請結果的要求,該申請結果將成為最終結果,秘書處將不會接受任何逾期提出檢視申請結果的要求。
另外,政府指,就第一期補貼期最後一個月(即2020年8月)的強制性供款而言,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要求,僱主須於2020年9月10日或之前為僱員供款。不過,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政府將接受強積金受託人以僱主於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已繳清的2020年8月強積金供款或所提交的相關資料,作為強積金紀錄證明書(證明書)的紀錄,以核對有否裁員。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