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朋友到公司工作不是一件簡單事,有不少「眉角」需要留神。一名網民於討論區發文指,早前介紹一名朋友到自己的公司工作,沒料對方3個月後竟收到新offer而離職,留下該名網民面對上司的冷嘲熱諷,令他大感不滿。
該名網民於「連登討論區」發文指,因朋友年初失業,故介紹對方到自己公司工作,沒料他只做了3個月即收到新公司的聘請,便立即遞信辭職。樓主透露,老闆覺得公司花費許多人力及資源栽培,對方卻在短時間內離職,因而大感不滿,更質問樓主,「你朋友做3個月又唔做,咁一開始點解要應徵呢?」,令樓主十分尷尬,「唔知點答」。
樓主坦言,事後當面向朋友追究此事,「正常都最少返一年先走㗎啦,邊有得做幾個月又走」,更指「我一手帶佢入嚟做,佢而家搵到好位拍拍囉柚就走」,直斥對方沒有考慮其感受,惟最後竟被朋友「窒返轉頭」,令樓主忿忿不平,故向網民詢問,「大家評下理,究竟我啱定佢啱」。
帖文引起網民熱論,有網民建議樓主毋須過於介懷,「真係朋友係應該為佢搵到好工而開心」、「人地有好路數,都怪人地要走」;亦有網民認為朋友的做法無任何不妥,「試用期一向都係畀公司理解個員工,亦畀員工了解間公司,唔啱做走有咩問題」、「唔啱做咪走,有咩問題?」。
資料來源:連登討論區、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