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女職員,去年尾牙在公司的慶功宴上,抽中了11萬人民幣大獎,但她只收到2萬人民幣,就慘遭公司解雇,於是告上法庭。
在公司擔任接待員的李姓女子,在去年公司年會抽獎活動中,獲得了11萬獎金的大獎,她也上台接過了「壹拾壹萬元整」的獲獎支票。李小姐當時以為自己受幸運之神眷顧,沒想到公司幾天後僅兌現兩萬並稱剩下的之後再給。但過了兩個月,她卻直接遭到公司辭退,公司負責人告訴她剩下的獎金也不會給了。李小姐認為,公司辭退自己無理。其後在勞動仲裁中,公司支付了辭退的補償金,但這筆年會獎金並不在勞動仲裁範圍內,公司依舊沒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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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就回應稱,公司年會大獎自2015年設立以來,都有員工做到年底才能領餘款的「不成文規定」,且獎金應定性為贈予,因此可以撤銷。協商破局後,李女士最終告上法庭。
根據李小姐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圖,年會影片和文字資料,法院認為資方在公司年會上面向單位所有員工提供的抽獎獎勵,應當屬於員工的福利待遇。因此一審判決資方應按照承諾的獎勵待遇,向李小姐支付獎金差額9萬元。據了解,涉事公司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已經提出上訴。具體的結果還有待法院作出最終的宣判,但是無論如何這家公司的形象已經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作為公司的領導連最基本的誠信都沒有,承諾過給員工的福利也不能兌現,這種言而無信的公司以後也很難在社會上立足。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