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少人多,每天上班的打工仔在早上及晚上的上下班時間競爭相乘交通工具已不是新奇事,更不用說橫跨整個香港的跨區上班人士。然而住所與工作地點相隔太遠,雖然的確是值得同情,但卻未必能成為能夠遲到的理由。有打工仔在社交媒體專頁留言,指自己每天花2小時,合共4小時的時間由觀塘住所往青衣上班,但仍然偶有遲到而被老闆責罵。
Facebook專頁 奴工處截圖
事主在Facebook專頁 奴工處投稿指,乘車時倘若出現車次延誤或是意外的話,基本上都會超過上班時間,但換來的是老闆的一句:「我都要返工啦,又唔見我遲?」事主抱怨說知道老闆的住所正正是在青衣,加上他駕車上班,所需時間十分少,根本與自己的情況差天共地,意指老闆不體諒他。但文章內容似乎無法令其他網民同意,不少留言皆指打工仔確保能夠準時上班是自己的責任,又批評事主提出老闆的情況是找藉口及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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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指事主應該著重於解決遲到的問題,如果無法再提早出門的話,其實直接辭職尋找位置又接近的公司還比較好。有人亦附和指有聽說過老闆在考慮招聘時,的確有將公司與住宅的距離納入聘請的條件,形容是為雙方好的公平行為。有人亦建議事主轉乘其他更快速的交通工具,例如只需不足40分鐘就能由觀塘抵達青衣,不需要如事主所說需要兩小時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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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Facebook專頁 奴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