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上班獲得薪金,將部分給予父母當成「家用」,是香港及鄰近亞洲地區不少人的傳統習慣。然而,近年香港地區不少新一輩都抗拒給予家用,認為自己工資不高,生活已經困難,再分一部分予家人將會生活艱難。有網民在討論區撰文,指這種給家用的文化很霸道,指責不少父母本質上是搾取子女金錢,又反駁報答養育之恩的說法,認為「佢地生得我出黎就預左要養」。
作者的言論意外地得到不少網民認同,有人認為「給了還嫌少的嘴臉很討厭」,事主亦補充指「試過遲俾幾日,俾佢地當係追債咁,又話我冇誠信、拖數」。有人亦懷疑已退休的父母消費沒有想像中大,認為給家用數目是過多。不過亦有不少人反對其言論,指姑且不論養育之恩的論點,一個家庭中有租金、水電、管理費及上網費等等,每位家庭成員都有責任分擔,認為應該給予一個合理水平的家用,認為這種偏激的想法很自私。亦有人指出,也要視乎該家長品格如何,如果是沉迷賭博、亂花錢財、不懂理財的家長,則是不應該給予過多的金錢。
資料來源:連登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