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容許公司拖欠員工薪金,但最近日本7-11爆出拖欠加班費事件,因爲計算錯誤,至少少發兼職與打工人員7年多的加班津貼,總金額約為4億9000萬日圓(約港幣352萬元)。7-11社長永松文彥舉行記者會公開致歉,並表明接受減薪處分。
日本7-11一直沿用錯誤公式計算《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基本工資。
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日本7-11創立於1970年代,成立至今一直沿用錯誤公式計算《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基本工資,導致一直少付給正職和兼職員工加班費。光是從可追溯的紀錄來看,從2012年3月起,全日本八千餘門市約3萬名勞工受到影響。據了解,日本7-11早在2001年10月就知道存在工資計算錯誤問題,但並未向公眾披露,亦沒有向員工做出補償。
7-11門市員工的薪水是由總公司計算並支付。
日本大部分7-11門市的員工都是由加盟主負責招攬,但薪水是由總公司計算並支付,報導稱,勞工監督機構在今年9月就向7-11總公司通報,公司並未按常規的出勤津貼和值班津貼,適當補償員工加班費。
7-11社長永松文彥下午在東京舉行記者會,對造成社會大眾重大困擾與憂慮致歉,並表明接受減薪處分。有曾經在日本7-11打工民眾表示無法相信,並表示「太恐怖了,打工的人根本不知道計算的方法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