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聘請行政助理,中學畢業可申請,月薪$17,855。主要職責包括:協助處理公眾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就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建議修訂提出的申述/意見/進一步申述及就各類規劃申請提出的意見,包括輸入資料、影印、存檔和編製索引;協助擬備報章通知,以及製備申述/意見的副本和文件夾,以在規劃資料查詢處展示,供公眾查閱;在城規會舉行會議前,協助收集和向委員發送各類城規會會議文件;以及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刊憲前,協助收集呈交立法會請求批准的資料摘要;協助向申述人/提意見人/進一步申述人寄發各類確認信、電郵及其他書信;以及在城規會會議開始前協助布置會議轉播室,於會議期間在會議轉播室值勤和解答公眾的問題,以及於會議後收拾地方。或須不定時工作。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懂得使用電腦及文書處理軟件(例如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以及具三年或以上從事行政或文職工作的經驗。
申請人如具備以下條件,可獲優先考慮-能操流利粵語及具備良好的中文書寫能力;能操流利英語及普通話;或具備在政府工作的經驗。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一年。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可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金額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
截止申請日期為6月6日,更多詳情:https://bit.ly/2HTf5i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