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日報報導) 以「態度取代高度」為座右銘的警察高空工作隊,過去多年入選率只有不足兩成。作為警隊其中一個兼任職務,除一連串體能及繩索使用技術測試外,遴選人士更要在38樓天台邊緣限時計算數式,考驗警員的膽量和思考技能。高空工作隊主管警司汪威遜表示,每年都會有數十份申請表,惟遴選制度嚴謹,要求隊員限時完成考核及做到零錯誤,最終只有幾名入隊,強調吊出去不止是同僚生命,更加要顧及同僚背後的家人。
因應世貿高空示威,警方在2005年成立高空工作隊,以應付在高空示威者及協助警員在難以取證的地方,設立一套系統讓他們安全工作。現時有31位成員,共分為4隊,由一名主管及兩個副主管負責,入選隊員需兼任至少5年。
協助高空蒐證
高空工作隊日前在機動部隊基地示範兩項日常工作面對情況。警察高空工作隊副主管(行政及支援)總督察黃兆彰表示,工作隊訓練包括各項高空工作,包括橫移介入,模擬由大廈一邊,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快速穿越到指定單位,制止一名人士繼續高處擲物;另一項高空工作定位,則訓練隊員尋找穩固點、使用繩索技術,確保系統可讓非工作隊,在一個安全環境下,進行高空的蒐證。
警察高空工作隊,過去多年入選率只有不足兩成。黃兆彰稱,對上一次招募有約50人申請,單在第一階段已篩走40人,餘下10人經過首輪十日課程,期間不合資格者再篩走一半,最終只有兩人入選成功做隊員。
汪威遜表示,考核制度嚴謹不容有錯,除了體能測試如限時由地面跑30多層樓梯上天台,更要遴選人士站在天台邊緣「計數」,考核他們在極度疲累或者惡劣環境下,可否冷靜又依時完成零錯誤工作,因為當隊員雙腳一離地,無論幾多米或者幾多層樓高都是危險,亦需獨自去完成,要求嚴厲就是要做到200%安全。
汪威遜又表示,高空工作隊有別於消防攀山拯救隊,後者只是以救人為目的,惟警方工作隊目的在於建立一套系統,確保隊員或者完全沒有繩索經驗的警員,可在一個絕對安全的環境下工作,因為我們吊出去不止是同僚生命,更是顧及同僚背後的家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