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宣布,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下月一日起,從現行的六十歲改為六十五歲;綜援計畫的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畫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會於同日開始上調百分之二點八。政府每年需要額外投放超過十二億五千萬元,約有一百二十六萬人受惠。
社署資料顯示,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將因而增加四十元,至一千三百八十五元;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增加七十五元,至二千六百七十五元;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則增加一百元,至三千五百八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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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稱因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把退休年齡延至六十五歲的趨勢,政府在二○一七年已宣布上調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經調整電腦系統及作相關準備後,當局準備於下月一日起將申價資格由六十歲上調至六十五歲,但在當天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士則不受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綜援金額亦不受影響。
民建聯反對政府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六十歲改為六十五歲,認為政府對六十至六十四歲長者就職和生活支援不足下,貿然調整年齡,是剝削有需要長者應有的福利。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