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聘請助理小販管理主任,中學畢業可申請,頂薪可達$28,725!主要職責包括:執行小販管理職務,包括作出拘捕、扣押和處置檢獲物品及小販擺賣工具、掃蕩小販、進行小販規管、重整及遷置工作、進行小販調查、出庭作供、擬備文件及記錄、在小販管理行動中督導一級工人、操作無線電器材,以及在分區/小販管理特遣隊控制中心、檢獲物品貯存室及小販處理中心值勤等;在街市、小販市場及小販事務隊管轄的地方,防止出現非法擺賣及阻塞情況;執行阻遏亂拋垃圾的職務,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1A;執行與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有關的職務;以及執行訓練職務。註:助理小販管理主任須遵守與工作有關的特別紀律守則、穿著制服、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輪班當值及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在偏遠地區工作、接受與其職務有關的訓練,以及接受部門的調派和調職安排。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三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三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並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三年工作經驗,曾任執法人員或在紀律/輔助部隊工作及具備與市民接觸的經驗者更佳;或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並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兩年工作經驗,曾任執法人員或在紀律/輔助部隊工作及具備與市民接觸的經驗者更佳;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通過一項有關的體能測驗,以評估申請人在執行執法職務方面的體能。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月薪由$20,270至$28,725。
截止申請日期為2月15日,更多詳情:https://bit.ly/2Sw7C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