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2015年2月27日,才有法定有薪侍產假,當時只有3天,到2019年1月18日,改為5天,但無論是3天或5天,僱主亦只需就有關僱員已放的侍產假,給予相當於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薪酬,相對於競爭對手新加坡可說是大落後。新加坡早前宣布,明年1月1日起,新加坡新生兒父親可享有的有薪陪產假將從2周延長至4周;不過額外兩周暫時並非強制,僱主可自行決定是否批准該額外假期。
瑞典父母均有240日
中國內地的侍產假則各地區並不相同,根據各地人口計生條例,基本在7天到30天不等。最普遍的是15天,如北京、江蘇、廣東;最少是山東僅7天,最多為雲南、江西、西藏、甘肅侍產假30天及河南1個月;中間則有上海10天,遼寧、湖南、重慶、四川20天,內蒙古、廣西、寧夏陪產假25天。台灣去年就將男士侍產假,由5日增加至7日,如違規將開罰2萬至30萬元新台幣,並公布僱主姓名。
歐洲方面,英國有薪侍產假為2周,僱員可自行選擇放1周或2周;法國的侍產假期限為25天,多胞胎則為32天;丹麥的父親在嬰兒出身的14周內享有2周侍產假,而接下來的32周內,父母雙方可共享產假;在瑞典,每名孩子出生或被收養時,每名父母都有240日的假期。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