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公司都要求員工時刻遵守員工守則,然而,馬來西亞吉隆玻的一家知名拉麵店卻制定了27條奇特的員工守則,令人震驚。
網民在Facebook群組發文,指自己的朋友在當地著名拉麵店打工,而該拉麵店制定27條店規,如違反需被罰款。店規包括遲到每分鐘罰1馬來西亞令吉(約港幣1.6元)、請病假及無薪假罰100令吉(約港幣164元)、去廁所罰100令吉(約港幣164元),在繁忙時間如廁更會罰款500令吉(約港幣819元)等。
有網友更留言表示自己上班時,因與男同事打鬧擁抱了一下,而被老闆以不當接觸為由罰款300令吉(約港幣491元)。該網友感到困惑,指如果真的涉及不恰當接觸,為何不報警,反而由店家扣除員工薪酬。
帖文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表示店規非常不合理,尤其是對因病請假而被罰款感到咋舌。也有人提醒發文的網民小心被拉麵店控告。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