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筍工!環境局昨日刊登招聘告示,聘請「媒體主任」,月薪達3萬港元,主要負責分析社交媒體平台(包括但不限於Facebook、Instagram及YouTube等)反映的民情、協助及決定供環境局局長社交媒體平台使用的內容、設計社交媒體平台的圖像內容、為社交媒體平台帖文製作視像及拍照等。
「媒體主任」的入職條件主要為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香港專上院校頒發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主修設計、攝影或視像製作相關學科。此外,申請人最少要具備3年在具規模的機構負責設計或媒體或新聞方面的相關全職工作經驗。
不過,有關職位並非公務員,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截止申請日期為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