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處現聘經理,月薪53,355元。主要職責包括協助上級處理持續進修基金日常運作事宜及落實優化計劃的措施;督導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員工提供行政及會計支援、處理申請、進行巡查、安排發放資助及調查工作; 協助進行電腦系統開發及維修管理;及處理公眾的投訴/覆核要求。
(圖片來源:學生資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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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於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6年全職行政工作經驗及良好工作記錄,其中1年須屬管理階層,並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有督導階層工作經驗者佔優; 精通中文及英語,並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見下文註解); 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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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利方面,受聘人可享有14天年假(適用於為期12個月的合約)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如合約期少於12個月,年假將按比例計算)。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達12個月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12個月。截止日期為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