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聘兼職高級球場助理,時薪80元。主要職責包括督導球場助理的工作;解答查詢、提供顧客服務;監察食店、保安及清潔承辦商的工作;協助急救服務、處理意外及受傷事件;協助於活動舉行前後作場地配套設施的臨時設置和準備工作; 協助執行體育場規例及使用大球場的規則;及執行球場職員安排的工作。 受聘者須在戶外範圍、惡劣天氣影響及音響效果下工作;上落陡斜梯級;與觀眾溝通及須長時間持續站立或步行。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甲)或(乙)的入職條件
(甲)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c) 最少一年全職(或兩年兼職)在大型表演場地或運動場館的工作經驗;及
(d) 操良好廣東話、英語和普通話。
或
(乙)
(a) 完成中五課程,並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 最少兩年全職(或四年兼職)在大型表演場地或運動場館的工作經驗;及
(c) 操良好廣東話、英語和普通話。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二十四個月。截止申請日期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