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現聘配藥員,月薪由$20,270至$40,420!主要職責包括支援診所配藥房及/或醫院藥房的工作和運作;就懲教院所配藥房的妥善管理及運作向高級監督(健康護理)和院所主管負責;以及就任何關於藥物的事宜提供意見及按指示執行有關藥物的職務。(註: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規管; 須在指派院所工作;或須不定時工作。)
申請人須(A)(a)持有職業訓練局的配藥學證書,或同等學歷[附註(a)];以及(i)已完成由醫院管理局舉辦的三年制配藥在職訓練;或(ii)在認可院所有三年配藥在職訓練經驗,而其中一年須為取得證書後的訓練;或(b)持有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製藥及配藥高級文憑(西藥分流) [入職條件註(i)],或同等學歷;以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入職條件註(ii)],或同等成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截止日期為 8 月 9 日,更多詳情:https://goo.gl/f9m5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