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分享自己在職場遭遇欺凌的經歷,引起不少共鳴。該名事主表示,在過去半年內,自己一直遭受上司的情緒勒索及打壓,不論如何努力,對方總是批評她「一事無成」,甚至連最後一天的離職證明都拒絕簽發,令她感到無助與憤怒。
事主透露,她曾因上司的苛刻要求而忍耐,希望順利過渡至離職,但最終仍被挑剔交接不妥當,對方甚至故意打壓,將她的表現貶低至極點。即使離職後,她依然無法擺脫這段經歷帶來的陰影,甚至對未來求職感到恐懼,擔心新公司進行Reference Check時,上司會從中作梗。
網民共鳴:職場欺凌帶來長遠傷害
不少網民在留言中表示,曾經歷類似的職場欺凌,並分享自己的經歷和應對方式。有網民提到,自己曾被上司當眾指責人品有問題,雖然其他同事認為這只是小事,但長期累積的精神壓力,導致他晚上經常驚醒,這種創傷影響深遠,外人難以體會。
另有網民分享,他因害怕影響求職,選擇忍耐兩年,直到找到新工作才離職。然而,長期承受壓力的結果,使他的專注力與記憶力大幅下降,影響職業發展。他強調,職場欺凌往往與事實無關,而是上司刻意製造壓力來貶低員工,即使員工沒有犯錯,也可能受到精神上的打擊。
此外,亦有網民提到,自己曾為了獲得推薦信,在最後一個月選擇隱忍,結果上司在離職前確診新冠肺炎,導致他最終連推薦信也拿不到。儘管如此,他最後仍順利找到新工作,證明沒有推薦信未必會影響求職,只要掌握合適的方法,仍然有機會順利過渡到新職場。
如何應對職場欺凌與後續求職問題?
專家指出,當面對職場欺凌時,最重要的是不要獨自承受壓力。如果情況嚴重,可以向信任的同事、上級或人力資源部門反映,必要時尋求法律或心理支援。長期忍耐可能會對精神健康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影響未來的職業發展,因此應該積極尋求解決方案。
對於求職過程中的推薦信問題,專家建議,若擔心前上司不願提供推薦信,可以請HR出具「任職證明信」(Letter of Employment),只需列明工作期間及職位,這樣就能避免與前上司進一步糾纏。此外,在填寫推薦人時,應選擇更早期的上司或其他能夠證明自己能力的人,以降低風險。
至於如何向新公司解釋離職原因,專家建議,不必過於詳細描述與前上司的衝突,而可以選擇較為委婉的說法,例如:「尋求更適合自己發展的機會」或「希望挑戰不同工作環境」。這樣可以減少新公司對求職者的疑慮,同時保護自己的職場形象。
職場欺凌問題在香港仍然存在,許多打工仔即使選擇離職,也難以完全擺脫陰影。專家提醒,無論身處任何職場,都應堅持自己的底線,健康與尊嚴比一份工作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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