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到在某政府部門中因職級角色引發的衝突。負責調解的黃主任決定了解一下部門和陳主任的立場後,再協助志恒了解大家的需要。
志恒認為自己很盡責,為了完成這項工作連中午飯都沒吃,但陳主任不但沒有表示感謝,還埋怨工作不完善,根本就是吹毛求疵。他認為自己負責的所有工作都很瑣碎,不像其他同事的工作般明確,所以認為陳主任工作分配明顯有問題。此外,陳主任還提議用工作時間記錄表的方式去記錄他的工作,擺明就是不信任同事。最後,還又揚言要志恒獨自負責一個計畫作為測試,態度咄咄逼人。
綜合各方的感受和是次事件對各方的影響,了解到雙方當事人都有各自的工作目標,但礙於位置不同、處事態度和方法不同,加上沒有合適的溝通導致雙方不曾考慮對方的難處。事實上,兩人都在同一部門工作,部門為了不影響辦公室的氣氛、生產力及部門聲譽,相信會採取各種方法消除二人的爭執,事件如繼續發酵,必定會影響他們的仕途。
由於志恒和陳主任是上司跟下屬的關係,為免二人尷尬,黃主任建議在周末於行政組進行調解會議。在會議初期陳主任表現較激動,他說最初與志恒的會談中,聽到他宣稱因為這項工作而中午沒吃飯,但由於事件簡單、所做的報告卻是劣質,讓陳主任感到:志恒根本不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去處理。可能是因為志恒不專心或敷衍了事,才會花了較長的時間。最令陳主任不滿的是,志恒到處散播謠言,指責陳主任要求他在很短時間做事,使得他中午無法吃飯,陳主任認為這種謠言破壞了他的聲譽,令他變成一個無理取鬧的上司。對此,志恒否認造謠,也不認同陳主任交代給他的工作是簡單的,報告的質素也非差劣。
二人言詞激動下,會議頓時進入了僵局!如處理不當,將會令二人勢成水火。想知道黃主任如何運用專業策略和技巧協助志恒和陳主任摒棄情緒,回歸理性討論,請繼續留意筆者下期的分享。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