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要記述的同事「爭出位」職場糾紛,發生在一家承接公共工程項目的公司。涉事的兩名職員阿明和阿成分別是兩個工作小組的組長,各自有小組員工協助處理不同的工程項目。最近公司成功投得一項大型基建工程,由於工程複雜,所以公司就指示阿明和阿成的小組一起合作完成該項目。可是,二人在會議室開會時發生衝突,阿成更在爭執期間推倒阿明。阿明向公司投訴,要控告阿明蓄意傷人罪。公司收到報告後,交由認可職場調解員孔先生協助處理。
經孔先生初步評估,認為先要與公司代表溝通,以掌握公司對事件的取態,再與兩位當事人單獨見面,了解他們各自對事件的看法及感受,更可以在調解會議前清楚兩人各自的訴求,為他們達成合作協議作準備。 公司李經理表示,這次的基建項目對公司極為重要,必須在指定期限前完成。
公司認為,阿明對公司未來的發展很有幫助,阿成則是老臣子,所以很重視他們,希望他們可以好好為公司工作;否則,基於公司利益之考量,公司傾向要求阿成提早退休。 阿明表示,當日兩個小組開會,他提議由他作為工程的總指揮負責分配工作,怎料阿成卻諷刺他經驗不足,只會「讀死書」,令他很尷尬。兩人開始對罵,想不到阿成竟會推倒自己,導致受傷。他希望阿成道歉,並且賠償醫藥費。他亦希望阿成退出這個工程項目,由他一人指揮兩組人員。
阿成則表示,他不滿阿明對人手分配等工作擅自做了定案,事前並沒有詢問過他的意見,認為阿明不尊重他這個前輩。阿成亦稱阿明一向恃才傲物,最令他不能接受的是阿明說他只靠關係,沒有才能,完全是公司給他面子,好讓他順利退休。他承認自己那時情緒失控,才推倒阿明,但沒有想到竟令阿明受傷。阿成感到抱歉,亦非常擔心會惹到官非;但同時又對阿明的行為感到憤怒,心情很複雜。
筆者在下期將繼續分享孔先生怎樣運用他的專業調解技巧,以協助解決阿明和阿成的糾紛。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