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過職場欺凌的情況和職場調解的優點後,讓我們繼續探討如何以調解解決職場欺凌事件。由於這類事件一般都較敏感或涉及很多同事,所以要逐一審視每一個個案,如屬嚴重的案件可能需要轉交平等機會委員會或執法機構處理。因此,應選擇専業職場調解員以専業方法和程序處理。香港已培訓和考核了過百位認可職場調解員,如果公司並未有認可職場調解員,可向專業調解機構申請服務,每宗服務的收費約一萬元左右,相當高效。専業的職場調解員會以特訂的程序、專業的技巧及嚴謹的操守處理個案。在完成初步的評估,確定個案適合以職場調解方式解決後,便會按下列的六個階段協助解決:
1.理解事件和各自的想法及期望:為當事各方提供一個保密的環境,協助當事人說出欺凌或事件經過、感受和期望,並與當事人建立對調解以至職場調解員的信任。
2.預備及評估:安排職場調解會議、協助當事各方評估他們的資料、需要及考慮、為調解會議作準備和管理他們的合理期望。
3.協助相互理解:協助各方在不受脅逼和安全的會議中清晰地表達感受、關注及需要。調解員會協助當事人聆聽及理解自己及他人的感受、關注、需要及澄清誤會。
4.促進當事各方參與開放及誠懇的討論,探索可行方案:促進當事各方的互動,協調他們在各方面作出交流及探索可行方案的結果。
5.促進談判:引領就各個方案作協作式的談判。
6.達成和解及跟進:鼓勵建立全面、可行及在充分溝通下達成的協議,並協助確定協議的可行性;也會訂立檢討的日期,以便跟進和解協議的執行情況。
調解職場欺凌的成功率很高,解決的方法有訂立清晰的獎罰、溝通基制、轉職、警告、補償、道歉及化解誤會等。為了讓大家更深入的理解職場調解,筆者會在下期開始每兩期分享一個個案,共五個職場調解個案。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