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香港必須盡快落實爭議解決專業化,包括調解專業、仲裁專業和法律專業等的專業化發展,讓各專業發揮各自的功能和優勢,以發揮香港卓越的國際爭議解決中心角色。事實上,落實爭議解決業專業化,以及繼續強化香港國際爭議解決中心角色,將有助爭議解決業的專業發展,亦能進一步提升香港整體營商環境。
香港經多年的努力,突破了各種限制,才創建出一套獨有的國際爭議解決基制,更成功發展一個跨越不同地域、文化和專業的國際平台。這個國際平台,不僅加強香港和國際之間的合作,亦協助法律界的專業發展,能為法律專業製造各種機會。在這種情況下,訴訟對律師之壓力可以減少,並增強了對當事企業利益的保障,又可讓律師處理更多的糾紛個案,有更多的工作發展空間。
另一方面,平台將協助法律以外的專業發展如調解員、國際爭議解決代理人和專業導師等。最重要的是,這平台使國際爭議解決代理人、國際調解專家將可協助律師參與處理跨境 / 國際商業糾紛 。
透過這個平台,法律人員在提供國際爭議解決代理服務時,須先為自己的當事人進行風險評估及整體利益分析,並協助當事人選擇最有效的爭議解決方式及相關的專業爭議解決人員、評估另一方的各種考慮因素及談判策略、可執行性和執行細節等。國際爭議解決代理人的服務範圍將更闊更廣,更能保障當事人的整體利益。可以說,它是處理爭議時法律服務的「升級版」。還有一點,便是能夠考取認可國爭議解決代理人資歷,可以獲得國際專業身分之餘,更有機會增加收入。
熟悉爭議解決専業的法律人員,或國際認可爭議解決代理,對當事人的保障是極為重要。資料顯示,這些專業人員為數不多,所以對人才需求殷切。筆者希望,有更多的法律人員加入這個全新的國際專業,一起參與強化香港亞太爭議解決中心的優勢。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决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爲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