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到在一所小學裏,任教中文科的陳老師跟外籍英文科老師白老師,因轉堂時間的安排發生衝突,校方安排了認可職場調解員李先生的協助解決問題。
李先生會見黃校長後,對校方的憂慮、困難和期望有所了解。他認為最重要是建立起黃校長及涉事老師對調解的信心,以及對調解員的信任。由於白老師是外籍人士,李先生選擇了用英語和白老師對話,以表尊重,又可增加親和感。
在李先生和白老師會面中,白老師表示,由於教育局要求他進行的課程需要把學生分成小組上課,他必定會提早五分鐘到課室,協助學生組成小組方便上課。事發當日,他到達課室時,只見課室空空如也,學生全都不知所終。直至小息將近完結,他才見到陳老師慢慢地帶着學生從樓梯走上來;當所有學生回到課室時,已是上課時間。學生沒有小息之餘,又延遲了將學生組成小組的安排。他認為陳老師侵佔他的時間,會大大影響到課程安排,也欠他一個交代。
白老師又表示,類似事件不止一次發生,只是今次比較嚴重而已。當時他要求陳老師公開道歉,並承諾以後準時下課,不致影響到其他課堂。怎知陳老師反應激烈,反指白老師在侮辱她,認為教師不應有此行為,兩人便因此而爭吵起來。
白老師謂,當時他表示會找校長處理此事,然後便回到課室中開始上課,而陳老師亦含怒而去。白老師坦言,一向對陳老師的印象不錯,亦知道她對學校多年來作出過的貢獻,且在教會的人際關係甚佳,這次陳老師的反應令他感到驚訝,亦對她的為人產生負面的印象。另一方面,白老師自言在工作的同時報讀了教育課程,爭取繼續晉升,所以壓力亦大,希望可以盡快解决事情,令他可以專心投入工作。
對白老師來說,雖然他在事件中是受害者,但從學校的角度看,未能和其他老師好好溝通他亦有責任,這樣也許會影響他在學校的前途。而且,陳老師在資助學校的教會中人緣十分好,可能會通過其他渠道在事後報復,這樣會對他很不利。
想知道調解員李先生如何透過和陳老師的會面,協助他管理自己期望、理解自己的風險,以及審視自己的立場和需要,請留意下期筆者的分享。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