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及《公約》對國際貿易規則和世界經濟格局的重要性。今次我們繼續探討如何善用《公約》協助香港經濟發展,以及增加香港專業人士的發展機會。 筆者認為,我們可以以四個策略,有系統地協助香港經濟發展和增加香港專業人士的發展機會。
第一個策略,是「不斷創新、優化專業」。筆者相信,任何成功的專業都需要有四個要素,包括系統性專業培訓、嚴格的專業資歷考評制度、公平透明的紀律監管制度有效監察專業服務表現和操守,而最重要是持續發展的配套。香港有不少專業服務,例如金融、財富管理、國際爭議解決等已達世界一流水平,但隨着世界經濟高速發展,社會對專業服務的需求不斷提高。香港的專業人士不可沉溺於過去的成功和光輝,否則只會墨守成規,故步自封。要增加香港專業人士的發展機會,必須不斷創新、優化專業才能滿足客戶的要求。
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2014年推出專為香港私人財富管理從業員而制定的「優化專業能力架構」能夠為面對客戶的私人財富管理從業員,定立核心專業能力及持續專業發展的基準。新入行及相關從業員可透過自修及 / 或修讀獲認可培訓課程,並且考試及格以達到優化架構的基準,再由香港銀行學會負責認證合資格從業員為「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有助構建香港成為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品牌,提供優質服務滿足客戶需求。
對於爭議解決界別來說,利用《公約》協助香港經濟發展的同時,我們可以大力推動以香港的高階爭議解決系統在亞洲各地合建服務平台,打造香港成為亞太區的主要(領先)爭議解決中心之餘,更可以輸出多項香港專業服務到亞洲各地和「一帶一路」的國家。香港更可以高階專業服務打造更優越的營商環境,又順理成章地讓更多地區使用香港專業人士的各種高階專業服務。
下期筆者會繼續跟大家分享有關帶給香港專業人士機會的其他三個策略。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