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樞紐 帶來的新契機
我們經常聽到,香港希望提升作為亞太區內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但過去似乎並沒有相關的措施落實,亦未見對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有實質的政策。反觀鄰近的新加坡,政府積極投放資源,大力推動發展成為區域爭端解決中心,做法跟香港有頗大的分別。新加坡早於2014年11月5日正式成立新加坡國際調解研究所及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希望成為一個制訂專業調解標準及為調解員認證的機構,並提供國際調解員服務。
筆者在上一篇文章中指出,香港在2013年及以前已完成各項的調解專業發展,並有立法及司法程序的整體配套。事實上,香港在輸出調解專業以協助其他地域發展已有豐富的經驗。香港的專業調解機構如香港和解中心及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已和律政司等向外推廣香港卓越的專業調解服務。
港府日前公布了一個喜訊: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傳道會大樓,提供空間給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連同律政司位於前中區政府合署的辦公室,將成為香港的一個法律樞紐,預計最早約於2019年初起運作。
政府就合共二十五個申請,按與法律相關或爭議解決的領域運作的經驗,以及對提升香港作為主要亞太區爭議解決服務樞紐的地位的貢獻等作出評審,最後接納了十二個申請。這些申請涵蓋本地及國際性的不同組織,專注法律、仲裁及調解服務或職能,十分多元化,反映香港獨特的相容文化,更是與國際調解服務的最新國際化和多元化發展一致。 這與其他地方的保護政策截然不同。
筆者相信法律樞紐可締造良好環境,吸引國際企業更多使用香港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更有效地吸引區內外的商業投資和貿易,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法律樞紐的設立是政府和專業機構配合的好開始,是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樞紐的新契機。
撰文:羅偉雄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中國國際商會東莞市商會顧問、澳門科技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亞洲調解協會上屆主席、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專業調解員及仲裁員。
筆者在上一篇文章中指出,香港在2013年及以前已完成各項的調解專業發展,並有立法及司法程序的整體配套。事實上,香港在輸出調解專業以協助其他地域發展已有豐富的經驗。香港的專業調解機構如香港和解中心及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已和律政司等向外推廣香港卓越的專業調解服務。
港府日前公布了一個喜訊: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傳道會大樓,提供空間給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連同律政司位於前中區政府合署的辦公室,將成為香港的一個法律樞紐,預計最早約於2019年初起運作。
政府就合共二十五個申請,按與法律相關或爭議解決的領域運作的經驗,以及對提升香港作為主要亞太區爭議解決服務樞紐的地位的貢獻等作出評審,最後接納了十二個申請。這些申請涵蓋本地及國際性的不同組織,專注法律、仲裁及調解服務或職能,十分多元化,反映香港獨特的相容文化,更是與國際調解服務的最新國際化和多元化發展一致。 這與其他地方的保護政策截然不同。
筆者相信法律樞紐可締造良好環境,吸引國際企業更多使用香港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更有效地吸引區內外的商業投資和貿易,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法律樞紐的設立是政府和專業機構配合的好開始,是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樞紐的新契機。
撰文:羅偉雄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中國國際商會東莞市商會顧問、澳門科技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亞洲調解協會上屆主席、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專業調解員及仲裁員。
Posted on 11 Apr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