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得悉,司法機構因新冠肺炎疫情停擺超過兩個月,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向一千五百名成員發出通告公布,公會決定向年資七年以下的大律師提供短期免息貸款合共三萬六千港元,以協助他們支付辦公室租金及其他支出,有關成立《青年大律師貸款計畫》可分六個月分期攤還。他亦會致函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建議政府將大律師及其他自僱人士納入受疫情影響的界別,提供財政援助。
戴啟思昨在通告中表明,大律師公會曾於上周三作遙距開會,討論應對疫情措施。年資較淺的大律師因法院停止正常運作而大受打擊,公會決定向他們提供有限度的免息貸款。今次向年資七年以下的年輕大狀提供免息貸款計畫,純屬「臨時性質」,主要協助年資淺的大狀在疫情中獲得資助,以渡難關,而申請者必須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正式執業,符合七年以下年資的大律師、他們可於四月三日或以前透過電郵填寫相關表格申請,成功獲批核的申請者,將於四月十日或之後取得最高三萬六千元貸款額,並要簽署貸款協議書。
至於申請者對該免息貸款程序有任何疑問,可於四月三日至九日透過電郵向大律師公會秘書作出查詢。戴啟思並強調,有關三萬六千元的貸款約等同年資七年以下大狀兩個月的辦公室租金及其他費用的六成款額,而六個月的分期還款期將於今年七月十五日起開始。
戴啟思指明,有關免息分期借貸必須附上證明文件,例如申請者在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的三個月的收入證明文件,以及今年二月和三月的入息證明和申請者的辦事處每月租金,所聘秘書及員工的薪酬,以及其他支出單據等。申請者呈上的資料會經由公會審批,一旦獲公會批出免息貸款,必須與公會簽立貸款協議書,並受到協議書一切條文的約束。
此外,戴啟思亦提及法院停工令實習大狀失去上庭機會,公會稍後將公布指引,建議「師父」如何履行教導「徒弟」的責任。公會已同意本港三所開辦法律專業文憑(PCLL)的大學舉行遙距考試,惟最後的安排仍有待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決定。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早前亦致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要求部門盡快為外聘大狀「找數」,以助大狀解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親自回覆及向戴啟思保證,在法庭恢復一切訴訟程序後,律政司將不遺餘力,在適當和需要時把大量積壓的案件判給外聘大狀,希望迅速及有效地處理。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覆表示,對於刑事案件,大狀可以針對當前的特殊情況,就某些已完成的工作提交臨時費用說明,以及臨時案件報告。 如果律政司確信工作的相關部分已經完成,則外聘大狀可以逐案要求支付臨時付款。至於對於民事案件,如果議定費用,包括按小時計費的工作,大狀可以在必要的準備工作完成後的適當時間提供費用說明。 對於延期重新確定的審訊,大狀的簡短費用所承擔的工作,律政司已與有關的大狀達成協議。
鄭若驊亦同意大律師公會的建議,因預計緊急案件中將有大量案件,特別是刑事案件需要緊急進行聆訊,毫無疑問律政司會接納公會的建議,把緊急案件在適當時判給更多的私人執業大狀負責檢控工作,以有效率地解決堆積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