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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13.2元保安索償23萬
(星島日報報道) 早前被揭發以不符最低工資,只獲時薪十三元二角聘用的深水土步單幢樓老保安員,上月底終被解僱,他昨日在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下向勞工處登記,追討七年多以來的假期及短付欠薪近廿三萬元,他又已立下遺囑,交託協會代為向無良法團窮追欠薪到底。


七十八歲的老保安員林錫齊,○四年底起在深水土步大埔道八十號的單棟樓華僑大廈任保安員,由業主立案法團聘用,自最低工資去年五月實施年多以來,立案法團仍以低於最低工資一半的十三元二角時薪支付,經傳媒揭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曾表示關注事件,但事隔四個月,法團仍堅拒付二十八元最低工資。


林伯過去七年零八個月以來任大廈通宵保安員,月薪原只得四千二百元,最低工資後,他只獲加薪五百五十元,至四千七百五十元,但仍日做十二小時,時薪只得十三元二角。林伯原為要寄錢給鄉間患癌妻子醫病,為保飯碗也啞忍法團極盡欺壓。他今年五月約滿,獲延續多兩個月至上月底,法團其間象徵式加薪二百五十元,加至五千元,平均時薪只增七角,微升至約十三元九角,依然未到最低工資;更在林伯合約上列明雙方同意條文內容,與本地僱傭法例全不相關,圖阻林伯日後追討意欲。


上月底,法團又以林伯妻子已病逝,毋須再寄錢為由解僱他,但只額外付五千元遣散費。林伯昨終「的起心肝」,由社協陪同下到勞工處登記,要求向法團申索七年多以來涉違法的年假、勞工假、例假、長服金及短付最低工資的欠薪約二十二萬八千元。林伯聲言:「這筆是我的血汗錢,政府監管不力,僱主只會欺負老僱員。」他揚言已立遺囑委託社協代為追薪追到底。


協助林伯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指,事件曝光後,華僑大廈法團繼續違反最低工資法例,更不給予年假、勞工假、病假、例假及長期服務金,肆無忌憚地犯法,是無良僱主。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已會見事主,如證實僱主違反《僱傭條例》,該處會調查決定是否檢控,勞工處亦曾去信社區組織協會呼籲僱員舉報。發言人強調僱主與僱員不能藉合約協議,而不享最低工資,僱傭合約即屬無效,僱主及負責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勞工處至上月底已進行四萬五千次涉最低工資巡查,一百三十一宗僱員疑不足最低工資,二十宗僱主被警告,有二十宗被定罪。職工盟執委張麗霞批評,勞工處年多以來並不頻密巡查揪出違反最低工資僱主,令僱主搏僥倖不被揭發,她指業主立案法團違反最低工資,每個法團成員同樣上身。
Posted on 21 Aug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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