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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施會促擴大最低工資
樂施會就全球三十個已落實最低工資的國家進行分析研究,發現普遍國家釐定的最低工資水平,佔當地工資中位數四成至六成為主,甚至推展至各行各業適用,樂施會促請港府應研究擴大最低工資至全港立法,不應只局限於清潔及保安行業。


樂施會早前委託城大社會科學系,就三十個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ECD)國家進行分析,發現多個國家普遍採用政府制定的劃一最低工資水平,包括中國、台灣及南韓,其中南韓三年內由數個行業開始實行最低工資,逐步延至全國。


有關國家會因應其通脹率、經濟狀況、就業情況(失業率)、工資標準等因素釐定最低工資水平,普遍以當地工資中位數四成至六成為主,如法國的為工資中位數五成八、澳洲佔逾五成七、波蘭佔四成。


負責分析的城大社會科學部講師李劍明指,香港集體談判權是全球最差,勞顧會日前決定,將來最低工資以平均時薪計算,如定得過低,恐未能顧及打工仔應付通脹能力及購買力,過高則會推高失業率,可參考外國以工資中位數四成至六成方法釐定。


樂施會香港項目倡議幹事黃碩紅表示,本港現有逾四十萬名打工仔月入低於五千元,洗頭學徒、速遞員、院舍照顧員等均屬低薪一族,政府長遠應立法保障,建議政府以負稅制惠及低薪工人,即未能賺取最低工資水平的市民,由政府補貼薪酬差額。


(本文摘自星島日報)
Posted on 23 Ma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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