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保母投訴社署剋扣工資
(10月24日訊)社署斥資四千五百萬元在六區試推社區保母託兒服務三年,本月正式展開,但有東涌的社區保母卻投訴,原來時薪二十元,卻遭中介的社福機構扣減了兩元作購買勞工保險,實收只十八元。有議員批評,社署帶頭當無良僱主,將社區保母變成廉價保母。被指控的香港離島婦女聯會解釋,因機構與保母屬僱傭關係,才扣起兩元為保母購買勞保,強調無意剋扣工資。
社區保母託兒服務已在東涌、葵涌、屯門、元朗、觀塘及深水埔等六區試點推行,由六家社福機構負責。機構需招募訓練婦女成社區保母,每小時向家庭收費十至二十元,以支付社區保母費用,有困難低收入家庭可獲豁免。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葉偉明昨日在福利事務委員會上透露,上周收到一名東涌的社區保母投訴,指每小時可收二十元保母費,卻遭機構扣減兩元買勞工保險,實收十八元,機構卻無指明雙方屬僱傭關係。他質疑社署帶頭當無良僱主,令社區保母時薪遠低於政府外判工最低工資。
職工盟李卓人批評,金融海嘯下失業惡化,社署應重新為社區保母服務定位,轉化為就業計畫。他批評保母時薪低至十八元,連一個快餐店員工也不如,質疑社署在濫用婦女愛心,令她們淪為廉價保母。他認為社區保母應與保安員看齊,獲時薪三十元才合理。
遭投訴的香港離島婦女聯會,中心主任黃頌行接受查詢時解釋,該會獲社署撥款一百二十萬元推服務兩年半,當中八十萬元補貼低收入家庭豁免的保母費,餘下四十萬元聘社工及導師等。他指,社署只提供服務框架,無正式講明保母是義工抑或僱員關係,給機構自由度。
聯會已招募四十名婦女任保母進行培訓,並獲廿六個家庭託管兒童。他承認,擔心將保母列為義工會影響招募,遂將保母定為僱傭關係,並已說明會抽兩元買勞保,無意剋扣。他重申今次引起保母誤會,原因是計畫仍在試行中,而部分機構是自行補貼保母時薪至三十多元,他將向保母加以解釋。社署署長余志穩重申,計畫原意提升鄰里互助,並非一就業計畫,社署只為保母提供小部分補貼。
另外,昨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上,多名議員擔心,最低工資委員會欠透明度,醫學界梁家騮擔憂,僱員合約只列明工資卻欠工時,常加班的打工仔隨時嚴重超時,最終難追查薪酬水平。勞工處處長謝凌潔貞指,政府正研究僱主將來要保存一年打工仔上班紀錄,並列明工時、支薪時期,方便勞工處執法時,將總工時換算僱員時薪,看有否違法。
(本文摘自星島日報)
Posted on 24 Oct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