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就僱員再培訓條例徵詢意見
(10月22日訊)立法會現邀請各界人士及有興趣的團體,就《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發表意見。
該項修訂公告已於2008年8月1日刊登憲報,並於2008年10月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該修訂公告旨在暫時豁免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及所有其他根據經批准的輸入勞工計劃僱用外來僱員的僱主繳付僱員再培訓徵款(每名僱員每月400元)的責任,由2008年8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為期兩年。
立法會已成立一個由葉劉淑儀議員擔任主席的小組委員會,詳細研究該項修訂公告。有意就該項修訂公告發表意見的人士,請於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或該日前,將意見書送交小組委員會秘書,並且表明是否有意出席小組委員會訂於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的會議,口頭陳述意見。
(本文摘自星島日報)
Posted on 22 Oct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