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疫情打擊香港經濟,失業率近月隨之上升,政府早前於第二輪抗疫基金推出「保就業」計畫。負責設計這項政策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形容,整個計畫概念與「亡羊補牢」相近,雖然政府要幫助失業人士,但更好的方法是令市民不要失業,盡快修補缺口。他說,政策除了要求僱主不能裁員,亦保障到被逼放無薪假的僱員變成受薪,他並會在計畫實施首階段檢討成效,並期待本月中及下月中失業率升幅會放緩。對於勞工界要求設立失業援助金制度,他指,現有制度已利用遣散費及長服金作保障,若再要求政府設失業金,須考慮是否要改法例取消「兩金」,以及撤回取消強積金對沖做法,社會須有詳細討論。
政府早前推出的「保就業」計畫打破過往思維,羅致光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計畫起源由特首林鄭月娥於四月初提出,他參考了新加坡、英國、澳洲做法,但客觀市場經濟因素及僱主僱員行為都與香港不同,不能搬字過紙,「諗這個計畫,我在辦公室行來行去不知行了幾多轉!」
他說,設計時憑着香港的情況、僱員僱主行為、僱員合約安排等事宜作考慮,過程挑戰相當高,要快捷、用簡單原則去達到目標,而且涵蓋面須較闊。當中如何在給予資源僱主同時,保到最多就業是一大挑戰,因此有了揀選一至三月作補貼薪酬計算基礎的做法,僱主可選擇「最好景」的月份,而規定受僱人數不能少於三月份,即理論上環境較惡劣的時候。
羅致光指出,「保就業」主要有兩項政策目標,分別是要求僱主不要裁員及避免無薪假情況出現。對於「不要裁員」的概念,他解釋:「就是三月份的受僱人士數字,不論其受薪、無薪都會計算。」由於計畫要求收到的工資補貼全數支付員工薪酬,因此計畫便可令到「無薪假期」變成「有薪假期」。
他坦言,未知方法推出後是否行得通,而目前做法將補貼分六至八月及九至十一月兩階段發放,會視乎第一階段成效、反應等,檢視能否達到政策目標。措施在首階段實行一至兩個月後,他會再檢討是否需要優化、簡化或複雜化。不過,他相信,計畫公布後正影響僱主行為,因為他們會預期六月可申領到補貼,在估計未來環境時,行為會產生變化,而本月中及下月中公布的失業率,若上升幅度跟上一期幅度相同或更低,便反映政策的確產生「預期效果」。
社會有不少聲音要求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但羅致光未有應允。羅致光指,當中考慮因素繁多,包括僱主僱員關係、現有制度問題、家庭關係、社會儲備與個人儲蓄,以及失業率會維持多久。他說,疫情從三月初起已全球爆發,大流行是遲早的事,香港屬開放型經濟,失業率會上升並維持一段很長的時間,加上難以估計疫情何時平復,政府不可能設立臨時的失業援助金,「百分之三點二時已經話派,去到百分之四至五,你點可以無?」
他表示,香港現有制度其實已利用了遣散費及長服金的制度作為一個失業保障,這同時亦是就業保障。由於兩金由僱主支付,僱主要解僱人時要想清楚現金流的問題,而即使有對沖亦不足以補償需要支付的兩金,這便減低了僱主隨意解僱員工的可能性。未來若取消了強積金對沖,功能便會更加強化。
「整個失業援助我覺得大家仍然從好簡單的角度去想。我們要想它與現有制度之間的關係,既然有了失業的援助,仲使乜對沖?無對沖,基本上我亦不需要取消佢,因為已給予失業金,僱主不用付遣散費。需唔需要改法例取消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他指,失業援助是一個嚴肅的問題,需要認真、詳細的社會討論,不能「特事特辦」。他亦須考慮有失業金後會否出現美國的情況,因僱員為取得援助金會要求僱主解僱自己,令當地失業率在短短數月由百分之三點五升至保守估計一成五至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