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到,調解專家陳小姐協助李先生把他的立場轉化為需要。讓李先生了解清楚他們的需要包括舒適和安全的居住環境,高效率管理服務、減少事件帶來的經濟損失,以及避免有類似的事件再發生。陳小姐更協助李先生為調解會議做好準備,期望能與管理公司和發展商合作爭取最好的解決結果。
在與管理公司黃經理的會面中,陳小姐了解到黃經理從入伙開始已主管屋苑的物管,所以對屋苑的情況十分清楚。他開始時表示根據同事的報告和物業管理事件很多時都是由業主負責,不涉及大廈法團,所以才會向李先生發出信件和付款單。然而,他事後再收到李先生和大廈法團的投訴,所以在收到調解通知書後,再翻閱事件報告和最近類似事件的個案,發覺處理方法不清晰,有機會不是李先生的責任。他擔心事件影響其他業主、法團對管理公司和他的團隊的信任和關係,並會造成同事工作的不便,又憂慮事件可能會被渲染,影響社會大眾對公司的信任及業界對其專業水準的質疑。
他希望可以透過調解改善和業主的關係,也希望能和大廈法團訂立清晰的守則。陳小姐協助黃經理更具體分析目前屋苑和管理公司所面對的困難、可預見的風險和最近類似個案的處理方法。建議黃經理再評估需要修訂的物管工作程式和指引以改善屋苑環境,並為屋苑和管理公司增值。
陳小姐和發展商項目總監張先生的會面,加強了陳小姐對發展商的處理方式的理解。他表示發展商十分重視建築和所有設施的質量,他強調公司是香港發展商中的「信心品牌」,所以張先生的態度非常配合。他感謝調解中心的邀請參與這次調解,讓他的公司可以和李先生及管理公司直接溝通和討論,他亦很願意為李先生提供全面的協助。另一方面,他也向陳小姐查詢調解的保密安排。他坦言,希望事件可以圓滿解決,不希望影響市民對他公司多年的信任。陳小姐協助張先生更具體地考慮給予李先生和屋苑業主的協助及一些可以加強公司「信心品牌」 的方案。
事件快將邁進至調解會議階段,想知道陳小姐最後如何協調解決三方的糾紛,請繼續留意下期筆者的分享。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