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雨天拎錯顏色相似的雨傘乃人之常情。不過有打工仔早前就指,他的雨傘與同事的雨傘同為黑色,某次下班時不小心拿錯對方的雨傘,翌日被對方激動指責「偷遮」,甚至「索償」500元!
該名打工仔早前於香港討論區,以「拎錯同事把遮返屋企,結果佢要我賠錢」為題發文表示,日前下班時他一時大意沒看清楚,便拿錯同事的雨傘,翌手同事見到他拿著雨傘返回公司,對方突然激動指責他「偷遮」,並指雨傘上有標記,兩人對證後才知原來真的是他拿錯,真正屬於他的雨傘一直放在辦公室。
樓主自知搞錯,便立即道歉,但同事竟要求「賠償」500元洗衣費及的士錢。樓主在文不滿表示,「我認我大意係我錯,但有咩理由咁就要賠500畀佢?」,又質疑對方當其水魚,指原本打算請對方食午餐,但他揚言若對方堅持索償,他便一定不會妥協。
帖文引起討論,有人認為樓主的同事小題大做及藉機勒索,「買過一把新遮都係幾十蚊啫,又搭的士又洗衫?」、「5舊水?坐的士去遊車河呀?有冇的士單?對返出車時間先」、「好小事only,人哋都say咗sorry,仲要人哋畀500,嚴重公主病」。有人認為樓主應作賠償,但應考慮金額,「搞到人哋成身濕晒,又真係幾過份,不過又唔洗賠500嘅」、「洗衫50、的士200,OK喇!」。
資料來源:香港討論區、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