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署招聘律政書記,申請人必須持有DSE 5科3級成績並符合語文要求。月薪按公務員總薪級表計算,由第8點(每月港幣 21,340 元)遞升至第26點(每月港幣 53,5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有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申請人亦須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職責
獲聘者須協助法律援助律師審查法援申請、進行訴訟及監察受助個案、處理清盤破產、訟費核算、遺產及執行法庭裁決等工作;並負責所有涉及刑事、民事訴訟的文書工作。
薪酬及福利
獲聘者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月薪按公務員總薪級表計算,由第8點(每月港幣 21,340 元)遞升至第26點(每月港幣 53,500元)。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截止申請日期
27/05/2022
詳情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