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衞生署招聘健康監察督導員,月薪達一萬六千元,另加每月一千元約滿酬金,在合約圓滿結束後發放,要求文憑試畢業,兼有二至五年督導經驗即可應徵,負責監察入境人士體溫,以及監督健康監察助理和外判監察服務隊伍執行健康篩檢工作等,被視為「筍工」。
學歷要求中學文憑試五科考獲第三級或以上,具備最少兩年全職擔任督導人員經驗;或者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二級或E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並有最少五年全職督導人員經驗。申請人要有良好人際關係技巧及溝通技巧,操流利廣東話及英語,通曉普通話更佳。健康監察督導員負責監察體溫,亦要管理二十四小時運作的通訊及支援中心、並向衞生署匯報外判監察隊伍工作表現等。
健康監察督導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負責在各出入境口岸:
監督健康監察助理和外判監察服務隊伍執行健康篩檢工作及其他運作上的工作;
向衞生署匯報外判監察隊伍的工作表現;
指導健康監察助理工作和跟進有關紀律的事宜;
執行與港口衞生有關的職務及規管工作;
為出入境口岸的前線人員提供有關健康篩檢及非本地孕婦旅客篩檢工作的培訓和指導;
調配健康監察助理和外判員工到各個崗位工作;以及
處理由健康監察助理和外判員工所轉介的個案;
編排健康監察助理的輪值表;
與衞生署總部聯絡,安排後勤物料及設備的供應和保養事宜;
按港口衞生處的指示,在出入境口岸協助實施港口衞生措施;
負責管理24小時運作的通訊及支援中心;
就運作事宜與各出入境口岸的外判員工和其他健康監察督導員,以及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協調合作;
協助草擬發給各出入境口岸的健康監察督導員、健康監察助理及外判員工的運作程序/書面指示;
綜合整理各出入境口岸呈交的統計報表;
協助港口衞生處調配人手及其他資源到各出入境口岸,使各項邊境健康檢查措施及各自口岸的其他特別工作能順利推行;
協助處理公眾查詢,並調查與衞生署執法事宜有關的投訴;以及
處理衞生署指派的一般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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