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 ||
(a) | 為學生及成年人策劃、組織並提供體驗式學習活動,包括全人發展課程、歷奇教育及戶外活動; | |
(b) | 履行教學職責並提供實踐培訓,包括教學設計、評估及引導; | |
(c) | 準備和設置訓練設施、器材及活動物資; | |
(d) | 實施和確保安全管理政策和程序妥善執行,包括檢查歷奇設施、評估潛在風險和遵守安全指引;及 | |
(e) | 確保質素保證機制妥善執行,協助舉辦中心訓練和活動,並協調各種相關活動。 | |
入職條件: | ||
(a) | 持有相關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修讀體驗式教學 / 歷奇訓練 / 社會工作 / 體育及康樂訓練等相關科目為佳; | |
(b) | 具備最少三年相關工作及/或教學經驗; | |
(c) | 須具體列明所持有認可機構發出之有效高結構教練資格或同等資歷; | |
(d) | 須持有至少一項認可機構發出之有效歷奇訓練或戶外教育相關教練資格,例如低結構、歷奇導師、沿繩下降、運動攀登、山藝、獨木舟等有效教練證書; | |
(e) | 持有有效急救證書或相關專業資格等優先; | |
(f) | 熟識一般電腦應用; | |
(g) | 中英文書寫能力良好,操流利廣東話,能操英語及普通話; | |
(h) | 能獨立處埋工作、具良好團隊精神及有責任心;及 | |
(i) | 須通過技能測試。 | |
備註: | ||
(1) | 申請人如學歷未符合入職條件(a)所述之條件,但具有八年於教育界 / 訓練營地 / 青年中心等相關行業之工作及/或教學經驗,亦可應徵;在適用情況下,有關申請人需具備相當於資歷級別第3級的相關學歷。 | |
(2) |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 / 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 / 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 | |
(3) |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分派到大欖涌(鄰近屯門公路轉車站)執行戶外工作,或按運作需要到不同指定地點工作。 | |
(4) |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需要在辦公時間外,及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
(5) | 本局已採用香港警務處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準僱員須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階段進行有關查核。 |
申請辦法: | ||
填妥的申請表格 [VTC-1 (Rev.11/2024)] 連同個人履歷,須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 | ||
申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 ||
(1) | 填妥的申請表(VTC-1) 和個人履歷應合併為一個PDF 格式的文件,檔案容量應不超過10MB。 | |
(2) | 文件名稱應為“您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 “CHAN Siu-lam.pdf”。 | |
(3) | 郵件主旨請註明“定期/兼職教導員(O/WPDEC/Term_PT_I/05/25)”。 | |
(4) | 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及複印本請按要求於稍後提交。 | |
申請人之篩選將會即時進行直至有關職位空缺已被填補為止。 | ||
本局保留不填補上述職位的權利。 | ||
申請人的資料只會用於有關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工作完成十二個月後全部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