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到,按調解中心的物業管理糾紛調解程序,各當事人於3月初在調解中心舉行調解會議。期間,雙方的直接溝通很快被李先生的激動申訴打破,他指責物業管理極度混亂,更要求陳經理向他道歉。然而陳經理對李先生的態度和指責也十分不滿,多次反擊回應,氣氛很是火爆。
周先生經驗豐富,他立刻協調兩位當事人放下不滿的情緒和敵意,更協助兩位更清晰地表述他們的需要和憂慮。及後,陳經理和李先生分別指出,只有在調解會議中才真正了解到另一方的需要和憂慮。得知李先生的困擾後,陳經理也為翻新工程的延誤和引致李先生的不便道歉。經過周先生的一番疏理後,雙方的態度也有所改善,更釐清了大家的討論方向。按照大家的共識,大家的討論按部就班,先討論如何改善城都大廈的商業環境和達至舒適的居住環境,再討論如何改善目前的維修和更換安排,最後則商討如何減少大家的損失。
在會議中段,李先生提出一個新的方案:整個翻新工程須如期在今年10月完工,並在今年夏季前更換冷氣系統。另外,增加城都大廈清洗次數為每周一次、監督承辦商加快在三個月內完成電梯更換,並承諾在未來五年都不增加城都大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而李先生會在六個月後一次過付清五十六萬元應繳的款項。
可是,陳經理不接受李先生的建議,他指目前疫情下大部分工程都已停頓,要如期在今年10月完工根本是不可能的;而更換冷氣系統費用太高,大部分業主不會同意,而六個月後才付清應繳的款項也太長了。
幸好,經過周先生協助談判後,他們最終也能夠達成和解。方案內容包括:富大須監督承辦商,加快在疫情的禁制措施完結後的六個月內完成維修冷氣系統,以及完成電梯更換、增加城都大廈清洗次數為每兩周一次;而李先生將在下月起分三期支付五十六萬元應繳的款項。周先生再次確認雙方所達成的和解方案已處理了他們的所有議題後,便邀請雙方在和解協議上簽署。
會後,雙方表示十分滿意和解的結果,所達成的和解協議可以完全滿足雙方的需要。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