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條例草案》創亞太區司法先河
討論了多年的《道歉條例草案》,終於獲得三讀通過。從司法角度而言,此舉可令香港成為亞洲首個制定道歉法例的司法管轄區,可謂開創先河,就連香港的「宿敵」新加坡也羨慕不已。《道歉法》將涵蓋所有民事法律程序,適用於官員及專業人士,訂明道歉法律後果,法例訂明道歉不構成承認過失或法律責任,亦不會因某人道歉,令保險或彌償合約提供保障受影響,條例同時賦予法庭及審裁處酌情權:若道歉內容是訴訟唯一證據,法庭或審裁處可將之列為不利道歉者證據,平衡申索人法律權益。
雖然有個別人士及團體擔心道歉後的延後責任會被人濫用,但就整體而言,是次法例普遍獲得支持。據了解,律政司表示有關法例是希望鼓勵爭議各方按意願作出道歉,促進排解爭端;政府在草案中已加入修訂,保障行使酌情權時屬公平公正和顧及公眾利益,又指如取消酌情權,會引起草案可能違憲的法律風險。坦白說,世上豈有盡如人意的法例?對於一個負責任的社會來說,道歉法相信能夠帶來更多的和諧、和平的聲音,教人更勇於承擔責任。正如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出:「相信可鼓勵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更為積極主動,有需要時真誠向市民道歉,相信能有效平息紛爭,重建社會凝聚力,恢復互信。」
筆者作為認可調解員,對道歉法有非常正面的看法。雖然,有調解員擔心未來可能會減少糾紛個案,影響他們的收入,希望藉調解工作換來高薪厚職的話,固然失望;不過,若認為當調解員有使命感,應當對通過道歉法感到高興!那些勞民傷財及那些損人不利己的訴訟,將可能有所減少,社會能夠更和諧地向前邁進一步。
筆者期望,道歉法能夠改善現有社會戾氣,常言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帶出勇敢面對自己所犯的過錯、承擔責任的訊息,有助培育年輕一代成為勇於承擔的出色領袖。
撰文:梁偉峰博士 [email protected]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香港和解中心科技及知識產權調解專家小組委員會召集人、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雖然有個別人士及團體擔心道歉後的延後責任會被人濫用,但就整體而言,是次法例普遍獲得支持。據了解,律政司表示有關法例是希望鼓勵爭議各方按意願作出道歉,促進排解爭端;政府在草案中已加入修訂,保障行使酌情權時屬公平公正和顧及公眾利益,又指如取消酌情權,會引起草案可能違憲的法律風險。坦白說,世上豈有盡如人意的法例?對於一個負責任的社會來說,道歉法相信能夠帶來更多的和諧、和平的聲音,教人更勇於承擔責任。正如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出:「相信可鼓勵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更為積極主動,有需要時真誠向市民道歉,相信能有效平息紛爭,重建社會凝聚力,恢復互信。」
筆者作為認可調解員,對道歉法有非常正面的看法。雖然,有調解員擔心未來可能會減少糾紛個案,影響他們的收入,希望藉調解工作換來高薪厚職的話,固然失望;不過,若認為當調解員有使命感,應當對通過道歉法感到高興!那些勞民傷財及那些損人不利己的訴訟,將可能有所減少,社會能夠更和諧地向前邁進一步。
筆者期望,道歉法能夠改善現有社會戾氣,常言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帶出勇敢面對自己所犯的過錯、承擔責任的訊息,有助培育年輕一代成為勇於承擔的出色領袖。
撰文:梁偉峰博士 [email protected]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香港和解中心科技及知識產權調解專家小組委員會召集人、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Posted on 21 Jul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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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事處處長廖漢波(左)曾就南丫海難事故向死者家屬及公眾道歉。根據《道歉法》,有關道歉不會構成承認過失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