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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工傷 七者皆傷 因工受傷有何保障?

近日有關舞蹈員演唱會受傷事故、外賣平台速遞員工作期間不幸遇上交通意外、戶外工作者因天氣酷熱而中暑,令大眾對不同工作性質,以及受僱形式的僱員保障議論紛紛。一件工傷,七者皆傷:自己負傷,家人受傷,朋友心傷,同事憂傷,老闆詐傷,荷包內傷,保險更是雪上加霜(保費一定加)! 意外難免,但身為打工仔的你,對於工傷的認識又是否充足?「兼職」僱員是否受到保障?若不幸在工作期間遇到意外以致受傷,呈報的步驟和賠償金額又是甚麼?

 

工傷意外

兼職、臨時工均受到保障

根據香港勞工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工傷簡單分為兩類,第一是指僱員因工及在受僱工作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以下的情況亦適用,包括僱員乘搭由僱主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途中,以及在八號颱風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在工作時間開始前及完結後四小時內往返工作地點和居所。第二類是指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條例一般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合約受僱的僱員。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也受保障。勞工法例沒有區分「全職」或「兼職」僱員, 即使員工是以全職或「兼職」、長工還是臨時工的形式工作,不管合約期和工時是長是短,都受到勞工法例保障。但對於判頭或自僱人士,則不受到《僱員補償條例》保障,包括享有工傷病假及補償。

 

另外,根據《條例》又規定,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工傷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條例》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如僱主違反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勞工處的勞工督察巡查各行各業的工作場所及進行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查察僱主有否遵守《條例》的規定。

 

真定假?

自「僱」不暇

早前有舞蹈員在演唱會表演途中意外受傷一事備受關注,對舞蹈員的保障亦受到質疑。有業界人士指,舞蹈員多以「自僱」形式參與排練和演出,不獲勞工權益保障,即使超時工作,也不會有加班費。他說,多年來見過不少同行爭取正式合同,均失敗告終,「慢慢愈少人提。」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事故反映「真自僱」及「假自僱」問題,舞蹈員即使簽署服務協議,亦未必是完全的自僱。她表示,若經勞工處調查後,一旦屬「假自僱」,一旦僱主不承認,便要循法律解決,而循民事索償解決工傷問題,花費時間以年計。

 

另一個受廣泛關注的群體是外賣平台速遞員,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出,車手通常以自僱合約的方式與平台合作,一旦遇到意外,多得不到合理的補償,當中有平台的住院保障只提供十五至三十天,殮葬費僅一萬多元,車手送餐期間發生意外才可得到保險賠償。工權會表示,近年涉及外賣平台車手嚴重受傷或死亡的事故頻生,認為極需重視該行業的安全情況,呼籲政府介入,並建議長遠可探討透過發牌制度,確保平台符合安全規定。

 

戶外工作中暑

難證明致不獲賠償

香港天氣持續炎熱,根據天文台數據,7月的酷熱天氣日數為二十一天,是有記錄以來的單月最高。勞聯副主席譚金蓮表示,早於6月已有工友反映天氣比往年較熱,戶外工作的工人出現「熱到暈」和「熱到嘔」的情況提早出現,且更普遍,尤其是園藝、物業管理、維修、物流等長時間於高溫下工作的工人。

 

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出,由6月至7月這個多月期間,本港發生最少五宗於工作期間猝死個案。該會指,在現時的《僱員補償條例》中,對中暑及過勞的工友沒有任何保障,即使工友因為中暑或過勞出現不適甚至死亡,也往往因為不容易證明與酷熱天氣和工作疲勞有關,導致最終無法得到賠償。

 

遇工傷

盡快通知僱主並立即求醫

僱員遭遇工傷意外或被確診患上《條例》指明的職業病後,盡快向僱主或主管以口頭方式或以書面報告。其後應立即求醫,向醫生說明意外是由工傷引致,妥善保管病假紙及醫療收費單據等醫療相關文件正本,以呈交給僱主,並另外保存醫療證明文件的副本。僱主須在意外發生後十四天內呈報勞工處,死亡個案須於七天內呈報。當勞工處接獲僱主的呈報個案後,會寄出一份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和有關資料給僱員,僱員應按指示辦理跟進手續。僱員若懷疑僱主並沒有向勞工處呈報個案,或在工傷意外後十四天內未收到勞工處「已接獲僱主呈報工傷」的手機短訊通知,可直接到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查詢。

 

受傷不可炒 

補償金額有得計

《條例》第48(1)條規定,如無處長的同意,凡僱員已喪失工作能力,而當時情況是使該僱員有權根據條例獲得補償的,則僱主不得終止該僱員的僱用合約,或不得向該僱員發出有關终止該等合約的通知,直至處長或評估委員會已根據條例發出證明書。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

 

若僱員的工傷病假不超過七天且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主應在出糧日支付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若僱員是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職業醫學組會安排僱員出席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估(即是俗稱「判傷」)。若永久地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補償金額會按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至於工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按僱員受傷時的年齡及月薪計算。若僱員因工傷事故身亡,僱主須向其家庭成員支付死亡補償,金額按遇害者意外前的年齡及每月收入計算。計算詳情可瀏覽勞工處有關《僱員補償條例》網頁(https://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及小冊子(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ecd/pco360.pdf)。

 

Posted on 26 Aug 2022.
早前舞蹈員在演唱會表演途中意外受傷一事,令舞蹈員的保障受到質疑。
早前舞蹈員在演唱會表演途中意外受傷一事,令舞蹈員的保障受到質疑。
若員工屬「假自僱」而僱主不承認,便要循法律解決工傷問題。
若員工屬「假自僱」而僱主不承認,便要循法律解決工傷問題。
現時的《僱員補償條例》對中暑及過勞的工友沒有任何保障。
現時的《僱員補償條例》對中暑及過勞的工友沒有任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