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工作中,遇到不愉快的經歷,以至感覺受到歧視時,會影響工作情緒及工作表現。這或可透過調解的方式解決,但若調解會議後會否遭到「秋後算帳」,影響仕途呢?
一般而言,若涉及歧視的範疇,大家便會想起平等機會委員會,它可以協助解決其糾紛,但大家可知道平機會有使用調解方式去處理這種問題呢?據知,在收到投訴後,平機會會首先進行調查,然後決定是否中止調查工作或以調解方式去解決糾紛。但有一點值得關注的是,由於調解是完全自願性的,故此任何一方亦可隨時中止調解程序。
平機會的調解員跟其他組織的認可調解員一樣,會促進雙方去解決個案的各項問題,找出任何共識以及商議調解方案。調解員的角色只是一位協調者,獨立的第三方而並非代表任何一方,會不偏不倚地處理整個糾紛。對於調解員,由於涉及一些不平等的糾紛,內容可能較為敏感(例如尊嚴、私隱等),令到其中一方甚至雙方都有較情緒化的表現,故此調解員可能需要運用更多親和力去獲得雙方的信任,將心中的想法和要求和盤托出,亦可能需要運用更多同理心去紓緩其中一方或雙方的情緒。
至於調解條件,會視乎個別糾紛的不同情況而定。據筆者所知,調解條件與一般引致投訴的情況相反,例如投訴人被解僱,他 / 她可能要求復職;又如不獲升職或調職,則可能要求升職或調職,調解方案都未必與金錢有直接關係。另外,一些可能出現的方案,可能包括由歧視者發出道歉信、制定平等機會政策、修建通道等(適用於殘疾歧視)。
由此可見,正如筆者在早前的專欄文章提及,調解是可以製造很多既雙贏又創新的解決方案,並不是只有一方能夠勝出。透過調解,是一個雙贏、彼此接受的方案,雙方理應在糾紛解決後仍然可以共事;更重要是調解強調保密,雙方討論的內容亦不會給予其他員工或同事知道,日後「相見好」亦非難事。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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