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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涉勸退追欠薪僱員
(星島日報報道) 周先生○九年三月出任亞洲金匯集團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被拖欠五個月薪金連佣金共十八萬元。他於一○年底到勞工處投訴,獲轉介至勞資審裁處,去年初判僱主每月償款五千元,分二十四期賠償十二萬元。但僱主於年初發放第一期的五千元後無再還款,至四月他向僱主發出律師信,才再獲發五千元。


他去年十月再向勞工處檢控僱主不遵守判令及欠薪,獲轉介至勞工處調查科,職員口口聲聲:「上庭要請好多假、刑事舉證很困難,很難證明屬僱傭關係及欠薪。」他多次提供出糧單據、公司信件等,卻換來處方職員致電籲他寫信申明「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故不做控方證人。」批評處方無主動執行工作,反而阻嚇投訴人。


勞工處發言人回覆,指接獲周先生提供資料後已全力進行刑事調查,更曾前往亞洲金匯的經營地點及註冊地址巡查,發現公司已停業及搬離,正透過其他可行途徑繼續調查。如搜集到足夠證據,勞工處必提出檢控。


職工盟保險及金融從業員權益分會總幹事張麗霞稱,今年首八個月工會接到十多宗經處方判定個案無還款,大多屬貿易及零售行業,最高涉及逾四十萬元。她批評勞工處過分向追討欠薪的僱員施壓,間接叫工友放棄追討,縱容僱主。



Posted on 20 Aug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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