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維修工擬發牌制最少兩年經驗須定期續註冊
(6月15日訊) 為加強規管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政府建議引入升降機及自動電梯工人註冊制度,並提升工程師的資歷要求,如合適的註冊資格及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以及加入續牌的規定,同時又建議提高違反安全要求的罰則,由最高罰款五千元大幅提升至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以增強阻嚇作用,當局期望明年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為期三個月諮詢結束
機電署就《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修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於二月底結束,共收到一千零三十八份意見書及五百零三個網上回覆。
發展局參考意見後認為各界普遍支持修訂建議,加強規管,而當局的修訂建議可分為六個主要範疇,當中包括引入工人註冊制度、提高工程師的資歷要求等。
當局建議,規定負責檢查和測試升降機及自動梯的註冊工程師,須取得合適界別的註冊專業工程師資格,以及要有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並須定期續牌。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當局會積極協助業界適應轉變,包括註冊程序方面的臨時和過渡措施。香港工程師學會亦會在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師培訓方面提供支援,以助他們取得註冊專業工程師的資格。
當局又建議註冊專業工程師提供獨立的質量保證服務,即設立三層質量檢查制度,由註冊工人在工程完成後的檢查、註冊工程師的跟進檢查及政府的抽樣檢查。
罰款建議提高至20萬
至於違反安全要求的罰則,當局則建議由現時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一年,提高至最高罰款二十萬元,而監禁年期則不變。
(本文摘自星島日報)
為期三個月諮詢結束
機電署就《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修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於二月底結束,共收到一千零三十八份意見書及五百零三個網上回覆。
發展局參考意見後認為各界普遍支持修訂建議,加強規管,而當局的修訂建議可分為六個主要範疇,當中包括引入工人註冊制度、提高工程師的資歷要求等。
當局建議,規定負責檢查和測試升降機及自動梯的註冊工程師,須取得合適界別的註冊專業工程師資格,以及要有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並須定期續牌。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當局會積極協助業界適應轉變,包括註冊程序方面的臨時和過渡措施。香港工程師學會亦會在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師培訓方面提供支援,以助他們取得註冊專業工程師的資格。
當局又建議註冊專業工程師提供獨立的質量保證服務,即設立三層質量檢查制度,由註冊工人在工程完成後的檢查、註冊工程師的跟進檢查及政府的抽樣檢查。
罰款建議提高至20萬
至於違反安全要求的罰則,當局則建議由現時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一年,提高至最高罰款二十萬元,而監禁年期則不變。
(本文摘自星島日報)
Posted on 15 Jun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