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澳洲聯邦政府單方撕毀合作協議,令澳洲、中國以至「一帶一路」國家等地區的商界非常不滿,商會指責不應任意犧牲它們的利益,事件引起嚴重爭議。上期我們談了有關爭議需要盡快解決的其中兩個原因,今期我們會續談,並探討解決方法。
第三個原因是,2015年中國和澳洲簽署了《中澳自貿協定》,兩國給予對方最惠國待遇,澳大利亞的乳製品、牛肉、海鮮、酒水等産品,以及煤、銅、鎳等礦産資源以優惠條件大量出口到中國。此外,澳洲對中國有着排行第二大的貿易順差。換句話說,澳洲過去透過貿易賺取了中國的外匯。
第四,澳洲過去經濟增長緩慢,在與中國加強商貿合作後,經濟大有改善,就業增加,社會穩定。這次單方面的舉措而所引發的糾紛,很有可能對澳洲經濟造成災難性打擊。
由於事件帶來嚴重影響,澳貿易全國委員會主席大衞奧爾森表示,澳洲商界更願意超越大政治局面,關注這些真正的商業機會。澳洲聯邦政府可能未曾準備應對這種局面,既不想面對苦果,又不想道歉、撤回或取消該決定;而中國也不會接受這種屈辱。可以說,中澳雙方目前沒有任何協商的契機。不少人估計,爭議會被提交到世界貿易組織裁決──可以預期的是,過程會相當漫長,而且世界貿易組織作出了裁決,雙方也未必會接受不利的裁決,結果會為企業和市民帶來災難。
為了化解這危機,筆者認為兩國應考慮採用國與國之間的調解。一方面可以不需要把事件交由第三方決定,不會有損國體,也可以避免不公或有所偏頗,更重要的是兩國有機會修復合作關係。目前,已有國際調解中心可以處理國與國之間的投資糾紛,例如亞太區仲裁調解中心便是少數提供國與國之間糾紛的專業仲裁和調解機構。中心由亞太區(包括香港和澳洲)九個主要的仲裁和調解中心共同成立,其專業服務信守公平公正,極具代表性。筆者相信,以國際專業合作以調解解決國與國之間的投資糾紛,將會成為新趨勢。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